【申請資格】
- 碩士班修業滿1年,博士班滿2年,逕修讀博者滿3年(碩班1年、博班2年)者,且依本校碩士及博士學位考試實施細則第二條規定,研究生申請學位考試前,須修畢各該系所學位學程規定之應修科目與學分、研究倫理課程及考核規定(包含博士班資格考、論文發表、參加論壇、英文門檻等)。
- 申請學位考試當學期須現修「碩士論文」/「博士論文」課程
- 無法依本校學位考試規定時程及法規辦理、舉行學位考試及繳交學位論文資料者,請勿申請當學期學位考試。
【學位考試時程表】
【申請方式】
【學位考試說明會、系統操作手冊等資訊】請點我。
【聯絡資訊】
- 教務處註冊組
- Email: registration@tmu.edu.tw
- 電話:02-2736-1661 分機2115 許小姐
- 辦公室:信義校區醫學綜合大樓後棟4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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